洗黑錢(money laundering)又稱洗錢,是不法份子經由不同金融手段,改變不法活動獲取金錢的來源的過程。透過洗錢,原本來源可疑的款項,在帳面上看起來會跟不法活動無關,讓這筆金錢可以從黑市轉到正規金融市場上使用。「黑錢」的來源很多,像是非法賭博、走私、販毒、詐騙、貪污、內幕交易等不法行為,在香港洗黑錢案件中都非常常見。
刑事支援流程
案件初步討論
當事人若有問題,可以先透過本所的電子信箱與我們聯絡。或直接來電找我們團隊討論案件。後若有進一步需要刑事支援服務,可與律師助理聯絡到所諮詢時間。
案件刑事支援諮詢
攜帶所有與案件相關之文件、資料或證人到所諮詢,我們會安排律師給您適當的法律意見,並決定委任法律服務的種類。
刑事支援處理
我們轉介的律師將展現熟悉「法律解釋」的能力,將案件相關的實務見解或標準,面對不同見解相互衝突、不一致時,及時提供處理建議。
清洗黑錢問題(俗稱「洗黑錢」)一直備受關注,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之一,必須要有有效的打擊洗錢制度來保障其金融體系的完整及穩定。洗黑錢在香港是相當嚴重的刑事罪行,一旦干犯《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香港法例第455章)第25條,經公訴定罪最高刑罰可至罰款港幣5,000,000元及監禁14年。
警方對洗黑錢非常重視,即使巿民沒有意圖干犯相關罪行,也隨時可能被牽涉於有關洗黑錢的刑事調查,所以巿民應了解潛在的洗黑錢問題,並提高警覺。
洗黑錢(money laundering)又稱洗錢,是不法份子經由不同金融手段,改變不法活動獲取金錢的來源的過程。透過洗錢,原本來源可疑的款項,在帳面上看起來會跟不法活動無關,讓這筆金錢可以從黑市轉到正規金融市場上使用。「黑錢」的來源很多,像是非法賭博、走私、販毒、詐騙、貪污、內幕交易等不法行為,在香港洗黑錢案件中都非常常見。
此外,香港政府也將恐怖份子資金募集列為防制洗黑錢的主要目標之一,擴大了反洗黑錢法規的範圍。
按照下列《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第575章) (下稱條例)的條文,如任何人作出以下行為,即屬犯罪:
最高刑罰為罰款及監禁14年。
條例由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開始全面實施。按照條例第6條的規定,保安局局長獲授權凍結恐怖分子或與恐怖分子有聯繫者的人的財產。按照條例第14條的規定,任何人明知而違反第6(1)條所指的通知,或違反第6(7)條所指的規定,即屬犯罪。
簡單來說,恐怖分子融資活動是指為恐怖活動,或為鼓勵、策劃或參與恐怖活動的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財政支援。
清洗黑錢及恐怖分子融資活動往往大同小異,離不開隱藏與掩飾。清洗黑錢人士經合法途徑調動犯罪得益,藉以隱藏該等犯罪得益的不法來源。恐怖活動融資人士則把合法或非法得來的資金轉移,務求隱藏款項的來源和支持恐怖主義這最終用途。
犯罪集團會透過傳銷電話或社交平台,以「搵快錢」吸引你出售或借出戶口,又或者利用你的個人資料來開戶,然後用這些「傀儡戶口」收取騙款或其他犯罪得益。
千萬不要出售或借出戶口予他人,因為戶口可能會被操控用作非法用途,對你構成洗黑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及罰款500萬港元。
銀行戶口是個人財產,所以我們有責任保護自己的銀行戶口。有時候,我們會遇到親友要求借出銀行戶口,但卻沒有說明原因。很多人都不知道,這看似是小事的行為,原來已經可能構成《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香港法例第455章)(「該條例」)下的刑事罪行。本文將會探討借出銀行戶口如何構成罪行和定罪。
根據該條例第25(1) 條,任何人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即屬犯罪,這項罪行一般稱為洗黑錢。
要證明這項罪行,控方不需證明有關財產的確是代表可公訴罪行的得益,也不需指明有關公訴罪行。
在涉及經銀行戶口洗黑錢的情況下,控方只需證明:(1) 被告人曾處理其戶口內的款項,及 (2) 被告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戶口內的款項是可公訴罪行的得益。其中「有合理理由相信」這項元素,就是要確保被告人不能佯裝看不見而逃避法律責任。
將銀行戶口借給他人的行為,可能已被視為「處理」,因為銀行戶口的主要、甚至唯一功能,就是提存款項。法院判斷被告人是否「有合理理由相信」時,須考慮一個客觀因素,和一個主觀因素。客觀因素是究竟一個有常識、思維正常的合理人(合理的人)會否認為有關情況足以令他相信該款項是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主觀因素則是究竟被告人是否知道這些情況的存在。
瞭解洗錢的基本知識之後,許多人更在意的是如何避免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協助不法份子洗錢。尤其是業務往來頻繁的企業,更需謹慎處理資金交易,以免因為協助洗黑錢的嫌疑而損害企業發展。根據不法份子最常使用的洗錢方式,專家給出了以下三個建議:
1. 謹慎管理銀行戶口
如前文所述,帳戶匯款是不法份子洗錢的主要管道之一。想要避免捲入洗錢糾紛,應盡可能謹慎管理自己的銀行帳戶與個人資料。最常發生的不知情洗黑錢情況,就是受害人出借自己的銀行戶口或不小心透露其戶口資料,讓不法份子得以用來轉帳黑錢,甚至趁機詐騙金錢。因此專家提醒,盡量避免向陌生人透露銀行帳戶資訊,並隨時留意帳戶的金流情況,如果發現可疑跡象,立刻向執法單位通報。
2. 提防空殼公司交易
企業進行業務往來時,有時會被要求開立發票或匯款給對方的子公司或其他相關實體。這些要求大部分是出於稅務或內部管理原因,但只要遇到這種情況,公司都必須特別謹慎,做好對方的背景調查,確認可信之後再開立發票或匯款,避免與空殼公司進行交易,落入協助洗黑錢的陷阱。如果企業的資源充足,建議可以聘請專業的會計師或審計師核查所有交易對口單位的可信度,以確保所有交易的合法性。
3. 做好人員培訓
根據香港法律的規定,上市公司的董事須履行應有技能、謹慎及勤勉行事的責任。也就是說,董事負起了一家公司遵守反洗黑錢條例的最大責任。此外,負責確保公司遵守相關法例的公司秘書,也必須對反洗黑錢條例有詳盡的理解,並確保董事在入職時,透過適當的培訓取得反洗錢條例的相關知識。2016年,香港特許秘書公會發佈了《打擊洗黑錢及恐怖份子資金籌集指引》,可以做為公司服務提供者制定內部反洗錢措施的標準,避免涉及不法行為。
不知情違反反洗錢條例,在個人層級可能會造成銀行帳戶凍結,在企業層級則很可能會讓公司停擺甚至倒閉,就算最終得到司法判決無罪,造成的傷害已經很難彌補。想要確保個人和企業資產的安全,最保險的作法就是提高警覺,並在發現可疑交易時及時通報,可以大幅減少被捲入洗錢案件的風險。
這三個階段並非各不相關,而是經常互相重疊,反覆出現,令追查非法款項及其來源甚為困難。在香港,犯罪得益主要來自販毒、走私、非法賭博、收受賭注、勒索、敲詐、放高利貸、逃稅、控制賣淫、貪污、搶劫、盜竊、詐騙、侵犯版權、內幕交易及操縱金融市場等非法活動。
黑錢一經清洗,犯罪分子便可肆無忌憚地使用,而不會輕易被看出與其背後的犯罪活動有任何關係。
常見清洗黑錢的三個階段一
把犯罪得益放進金融體系內,洗錢者往往通過向本地和國際金融機構、賭場、商店或其他企業循環投入資金來完成這一意圖。這一階段可能涉及如下交易:
常見清洗黑錢的三個階段二
把犯罪得益轉換成另一種形式,並通過複雜的多層金融交易,掩蓋審計線索和隱藏款項來源及擁有人的身份,這一階段可能涉及如下交易:
|
常見清洗黑錢的三個階段三
在合法幌子掩飾之下,把清洗後的得益融入經濟體系。這一階段需要將洗白的資金用於表面上看似正常的交易,從而給人具有合法性的感覺。
例如,洗錢者可將資金投資於不動產、金融企業或奢侈資產。經過融合階段後,再要區分合法和非法財富就難乎其難了。在這一階段,洗錢者就有機會將犯罪所得轉化為其自己的合法財富。
更多業務範圍
我們透過提供具有成本效益及實用的建議,給予客戶全方位支持我們知道客戶遇上問題時一定會感到徬徨,我們可以為您提供初部諮詢,尋求有效便捷的方案,我們會以顧客為上,了解客戶的痛點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務求開展新的一頁。
我們專業的團隊可以及提供初部諮詢,詳盡報價,令您更有計劃及預算去知道解決問題所需的方案及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