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再徬徨無助,我們為您提供及時支援,助您度過難關處理與刑事案有關的法律問題,例如陪同出席警方或其他執法部門的問話、申請保釋、探監、出庭辯護、認罪求情、案件上訴等等
當事人若有問題,可以先透過本所的電子信箱與我們聯絡。或直接來電找我們團隊討論案件。後若有進一步需要刑事支援服務,可與律師助理聯絡到所諮詢時間。
攜帶所有與案件相關之文件、資料或證人到所諮詢,我們會安排律師給您適當的法律意見,並決定委任法律服務的種類。
我們的律師將展現熟悉「法律解釋」的能力,將本案所需案件相關的實務見解或標準,面對不同見解相互衝突、不一致時,及時提供處理建議。
被扣留人之權利列明在一份「羈留人士通知書」中,這份文件會展示於警署會面室的顯眼位置。警方必須在進行問話前向羈留人士解釋有關權利,並將此文件的副本給予該人。羈留人士的部分重要權利包括:
因應情況所需,盤問過程可能會被錄影。警方錄取口供前,必須警誡閣下(請參閱第8條問答)。閣下有權保持緘默,因而可選擇是否回答問題,亦可要求先諮詢法律意見才決定是否回答,及要求律師陪同落口供。如果閣下回答警方任何問題,所有問答將會被寫下來而成為會面/問話紀錄(亦稱為「警誡供詞」)。盤問完畢後,警方必須給予閣下一份口供副本。
與律師一起進行落口供程序也幫助您收集您的想法,以便您在受到訊問時會知道將會發生什麼。
您的律師將確保您所說的一切都不會被曲解或歪曲。在警察會面中安排一名律師將確保您可以討論情況,並得到每天處理這些情況的法律專業人士的指導。
當事人被帶返警署後,需要錄取警誡口供,當事人有3項權利
落口供權利及程序一
落口供權利及程序二
落口供權利及程序三
落口供權利及程序四
落口供權利及程序五
落口供權利及程序六
落口供權利及程序七
落口供權利及程序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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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透過提供具有成本效益及實用的建議,給予客戶全方位支持我們知道客戶遇上問題時一定會感到徬徨,我們可以為您提供初部諮詢,尋求有效便捷的方案,我們會以顧客為上,了解客戶的痛點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務求開展新的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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