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是主要監管及禁止非法毒品及葯物的條例, 並於1969年開始執行的。香港法例第134章第405章《販毒(追討得益)條例》於1989年立法後進一步處理充公及取回從販賣毒品取得的金錢。《危險藥物條例》列出所有在香港被禁止的藥物,包括可卡因,大麻,THCs, 海洛英,冰,迷幻藥及氯氨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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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 第8條 , 管有危險藥物是刑事罪行。當一個人管有危險藥物、或者他 / 她曾經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都是干犯了這項罪行。控方必須證明這個人知道他 / 她所管有的是危險藥物。
「管有」的定義,不一定是帶在身上才算是管有,只要控方能夠證明,有危險藥物在這個人的控制之下,就符合「管有」的定義。所以,一個人將危險藥物暫時存放在朋友家中,以便他 / 她隨時取回和服用這些危險藥物,這個人也是干犯了管有危險藥物罪。
如果你被發現管有可疑危險藥物,執法機關 (通常是警察或海關)會把可疑藥物送到政府化驗師處分析。有時他們會等收到結果才起訴你干犯刑事罪行。而如案件涉及大量危險藥物,他們或會在等候化驗師準備報告期間先作出起訴並要你上庭應訊。政府化驗師的報告會列出該藥物的類型和含有的毒品成份。如果你被判管有危險藥物,裁判官或法官在判刑前會先考量案件的不同因素,包括藥物類型、藥物數量、被告人的年齡和背景, 以及他是否需要任何戒毒方法(例如戒毒中心)等。
管有適合於及擬用作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的管筒、設備或器具屬刑事罪行。任何人違反此條例,經定罪後,可被罰款$10000,而在《危險藥物條例》第54A條的規限下,最高可處監禁3年。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 除非符合某些條件,否則擁有在此條例列出的葯物是違法行為。雖然刑罰較擁有危險葯物條例列出的藥物為輕,但一般人有時會忽略了這個條例。舉例來說,Slidnafil 是在《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內的。Slidnafil 是藥物的學名,其商品名稱是 Viagra (俗稱偉哥)。
販運危險藥物在香港是一項嚴重罪行。
與販運危險藥物相關的三個罪行有:
控方可能依賴不同形式的證據以證明被告人知情及/或參與販運。最常見的證據是被告人自已的招認。此外,控方也可以通過一些法例訂明的推定來證明被告人是否知情及有否參與。
鑑於罪行的嚴重性,販運危險藥物通常會被判處即時監禁。上訴庭已就不同類型毒品的販運罪制定了不同量刑指引。
有甚麼可能的刑罰?
販運危險藥物罪經公訴程序(即高等法院或區域法院)定罪後的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及罰款港幣500萬元,或經簡易程序(即裁判法院)定罪後的最高刑罰是3年監禁及罰款港幣50萬元(第4(3)條)。
判刑指引
一般來說,販運危險藥物通常會被判處即時監禁。上訴法院已經根據不同種類危險藥物的數量,就應採用的量刑起點訂立了量刑指引:
販運大麻
販運大麻精(非大麻草或大麻油)的量刑指引:
| 2,000克以下 | 最高16個月監禁 |
| 2,000至3,000克 | 16至24個月監禁 |
| 3,000至6,000克 | 24至36個月監禁 |
| 6,000至9,000克 | 36至48個月監禁 |
| 超過9,000克 | 4年以上監禁 |
法庭可考慮到大麻草的危害較小從而下調刑期。另一方面,法庭亦可考慮到大麻油的危害較大從而上調刑期。
販運可卡因
販運可卡因的量刑指引:
10克以下 | 2至5年監禁 |
10至50克 | 5至8年監禁 |
50至200克 | 8至12年監禁 |
200至400克 | 12至15年監禁 |
400至600克 | 15至20年監禁 |
600至1200克 | 20至23年監禁 |
1200至4000克 | 23至26年監禁 |
4000至15000克 | 26至30年監禁 |
超過15000克 | 由判刑者酌情決定 |
販運搖頭丸(亞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或MDMA)
販運搖頭丸(亞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或MDMA)的量刑指引:
| 1克以下 | 由判刑者酌情決定 |
| 1至10克 | 2 至4年監禁 |
| 10至50克 | 4 至6年監禁 |
| 50 至300克 | 6 至9年監禁 |
| 300 至600克 | 9 至12年監禁 |
| 600 至1000克 | 12 至14年監禁 |
| 超過1000克 | 14年以上監禁 |
販運海洛英
販運海洛英的量刑指引:
| 10克以下 | 2至5年監禁 |
| 10至50克 | 5至8年監禁 |
| 50至200克 | 8至12年監禁 |
| 200至400克 | 12至15年監禁 |
| 400至600克 | 15至20年監禁 |
| 600至1200克 | 20至23年監禁 |
| 1200至4000克 | 23至26年監禁 |
| 4000至15000克 | 26至30年監禁 |
| 超過15000克 | 由判刑者酌情決定 |
販運海洛英
販運海洛英的量刑指引:
| 10克以下 | 2至5年監禁 |
| 10至50克 | 5至8年監禁 |
| 50至200克 | 8至12年監禁 |
| 200至400克 | 12至15年監禁 |
| 400至600克 | 15至20年監禁 |
| 600至1200克 | 20至23年監禁 |
| 1200至4000克 | 23至26年監禁 |
| 4000至15000克 | 26至30年監禁 |
| 超過15000克 | 由判刑者酌情決定 |
販運冰毒(鹽酸甲基苯丙胺)
販運冰毒(鹽酸甲基苯丙胺)的量刑指引:
| 10克以下 | 3至7年監禁 |
| 10 至70克 | 7 至11年監禁 |
| 70 至300克 | 11 至15年監禁 |
| 300 至600克 | 15至20年監禁 |
| 600 至1200克 | 20至23年監禁 |
| 1,200 至4000克 | 23至26年監禁 |
| 4,000 to 15,000 gm | 26至30年監禁 |
| 超過15000克 | 由判刑者酌情決定 |
販運氯胺酮
販運氯胺酮的量刑指引:
| 1克以下 | 由判刑者酌情決定 |
| 1至10克 | 2 至4年監禁 |
| 10 至50克 | 4 至6年監禁 |
| 50 至300克 | 6 至9年監禁 |
| 300 至600克 | 9 至12年監禁 |
| 600至1000克 | 12 至14年監禁 |
| 超過1000克 | 14年以上監禁 |
| 加重刑罰(跨越香港邊境販運氯胺酮) | |
| 500克以下 | 最高6個月監禁 |
| 500 至1000克 | 6個月至1年監禁 |
| 1,000 至3000克 | 1 至2年監禁 |
| 超過3000克 | 2年監禁 |
販運甲喹酮和安定
販運甲喹酮粉末的量刑指引:
| 500克以下 | 由判刑者酌情決定 |
| 500至1,0001,000克 | 6 至12個月監禁 |
| 1,000至2,000克 | 12 至 24個月監禁 |
| 2,000至3,000克 | 2 至 3年監禁 |
| 3,000至6,000克 | 3 至 4.5年監禁 |
| 6,000至9,000克 | 4.5年監禁 |
| 9,000克 | 6年以上監禁 |
販運甲喹酮藥片的量刑指引:
| 2,000片以下 | 由判刑者酌情決定 |
| 2000至4,000片 | 6 至12個月監禁 |
| 4,000至8,000片 | 12 至24個月監禁 |
| 8,000至12,000片 | 2 至3年監禁 |
| 12,000至36,000片 | 3 至4.5年監禁 |
| 超過36,000片 | 6年以上監禁 |
上訴庭沒有就安定訂立量刑指引,但一般來說法庭會以同數量的甲喹酮之量刑起點的的三分之二作為量刑起點。
販運咪達唑侖
販運咪達唑侖粉末的量刑指引:
| 500克以下 | 由判刑者酌情決定 |
| 超過500至1,000克 | 6 至12個月監禁 |
| 1,000至2,000克 | 12 至24個月監禁 |
| 2,000至3,000克 | 2 至3年監禁 |
| 3,000至6,000克 | 3 至4.5年監禁 |
| 6,000至9,000克 | 4.5年監禁 |
| 超過9,000克 | 6年以上監禁 |
販運咪達唑侖藥丸的量刑指引:
| 2,000片以下 | 由判刑者酌情決定 |
| 2,000至4,000片 | 6 至12個月監禁 |
| 4,000至8,000片 | 12 至24個月監禁 |
| 8,000至12,000片 | 2 至3年監禁 |
| 12,000至36,000片 | 3 至4.5年監禁 |
| 超過36,000片 | 6年以上監禁 |
於2023年,政府就大麻及有關產品在立法和法庭層面採取措施以設立更嚴厲的刑罰。
就大麻二酚(CBD)法例的改變
大麻二酚(英文簡稱CBD)由2023年2月1日起正式於本港列為違禁品。 CBD源自大麻植物,該植物可能早於公元前750年開始被用才藥物。 美國的CBD行業蓬勃發展,有預測估計其市值於 2025 年將達到 160 億美元。 在當地CBD被添加至五花八門的產品,如漢堡包、牙籤、口氣清新劑等。 本港就CBD的法例轉變,源於政府對 CBD 中可能存在四氫大麻酚(英文簡稱THC)的顧慮。 THC同樣來自大麻植物,是讓使用者產生快感的精神活性成分。
CBD 現時被包括於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而販運和非法製造 CBD 最高可被判處終身監禁及罰款 500 萬港元。 至於管有和使用CBD則最高可被判處7年監禁及罰款100萬港元。
種植大麻
就種植大麻,以下準則基於年產量的估算,並已考慮到最高可判處的刑罰為15年監禁。 在估算年產量時,負責量刑的法官會先計算涉案植物的平均重量,乘以植物的數量,再乘以當年的收割次數。 然後,法官須在考慮到犯罪的嚴重性及被告人的刑責後,在新的量刑指引中選擇適用的級別。
| 大麻年產量的估算(克) | 刑期(監禁) |
| 5,000以下 | 2年以下 |
| 5,000至50,000 | 2至7年 |
| 50,000至150,000 | 7至10年 |
| 150,000以上 | 10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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